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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-- 作者:何忠锋 -- 发布时间:2013/3/10 17:08:00 -- 餐饮服务单位禁亚硝酸盐 6月11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、卫生部联合发布公告,为保证食品安全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,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、贮存、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(亚硝酸钠、亚硝酸钾),自公告之日起施行。 本
次公告是否意味着广大消费者将告别这些肉类食品?卫生部食品安全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,本次对于这种食品添加剂的禁用范围是餐饮服务单位,是在餐饮服务环
节。主要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等方式,向消费者提供食品的单位,比如餐馆、酒店、大排档、小吃店等。但禁用不包括食品加工厂等食品生产部门。他表示,如果严
格按照目前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标准的要求,在一些肉制品中使用亚硝酸盐作为添加剂是安全的。
链接 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。主要指亚硝酸钠、亚硝酸钾等,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,在工业、建筑业中广为使用。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机率较高,食入0.3~0.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