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- 中国养殖人社区 (http://www.syc163.com/bbs/index.asp) -- 养殖业政策新闻 (http://www.syc163.com/bbs/list.asp?boardid=89) ---- 关于精料补充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(http://www.syc163.com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89&id=132350) |
| -- 作者:P-huijuan -- 发布时间:2013/8/16 16:53:00 -- 关于精料补充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现将精料补充料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 精料补充料属于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1〕121号,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文件中“配合饲料”范畴,可按照该通知及相关规定免征增值税。 精料补充料是指为补充草食动物的营养,将多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。 本公告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。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,不再做调整;未处理的,按本公告规定执行。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8月7日 分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