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监利千亩农田出租养猪引争议(二)
对此,监利县政府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说法。据称,该宗土地被前人称为同治垸,是同治五年(1866年)长江干堤溃口,江水中的泥沙积累所致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这里是一片茅草地,无人耕种,也没人开荒;70年代办过知青点,栽过桑树、果树,都没有成功;80年代,此地分给农户种植后基本都是摞荒。
而温氏公司并非柘木乡引进的第一家企业。早在2003年,柘木乡党委政府便决定开发此地,引进了湖南岳阳纸业有限公司(下称“岳阳纸业”)栽种意杨,每年每亩100元的租金,租期20年,到2022年终止。但由于沙化地表太深,意杨长得十分缓慢,岳阳纸业损失惨重,难以为继,多次找到柘木乡政府领导,希望提前终止还有10年的栽种合同。
“这沙化土地的地表有4~5米深的沙灰层,根本无法栽种稻谷。即使种植油菜和小麦,产量也极其低下,根本做不了基本农田。”上述监利方面负责人说。
村民吴大爷向记者出示的一本土地承包证却显示,土地用途为耕地、鱼池、林果,承包方式为家庭承包,承包期限从200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。
吴大爷反问称:“1653亩土地全都是沙化地,都不是基本农田的话,华新、河埠两村的农民口粮怎么保障?我们的”保命田“又在哪里?”
据多名村民称,由于村民反对,为了让温氏养猪基地项目能顺利动工,乡政府在并未明示租金等条件的情况下,让村民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名“报名”参与温氏养猪场项目,然后再把签名印到《柘木乡温氏养猪基地项目建设农户出租土地意向书》(下称《意向书》)上。他们认为《意向书》上的签名是“骗到的”。
据村民回忆,后来乡政府告知他们的租地条件是:土地租金为每月350元,45岁以内人员可到养猪场打工,每月工资1500元,每月放假4天。许多村民表示,如果当初知道是这样的条件,自己根本不会“报名”,记者调查发现,由于年轻人外出打工,当地留守村民中有超过四成年龄超过45岁。
对于“骗签名”的说法,柘木乡方面坚决否认,并坚称《意向书》写明了出租土地的面积、时限、租金、付款方式、复垦承诺等相关条件,乡政府工作人员是拿着《意向书》挨家挨户上门征求意见的,所涉及的265户农户中有98%的农户都签名同意了,“都是他们自愿签的名”。
省国土厅:没有违法
乡政府拿着白纸黑字有签名的《意向书》,村民们只得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投诉,称监利县政府“以租代征”,属于非法占地行为。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称,认定是否违法用地的主要标准,是看有没有改变所征土地的土地性质,即在所征土地上建厂房、开发商品房项目属违法,若是开展农业生产活动,则并未改变土地用途,系合法行为。
昨日,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对本报表示:该租借项目用于“建猪场、养猪,属农业生产,无需上报省级以上政府,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,地方政府批准即可”。
据村民反映,今年3月初,柘木乡乡政府已强行铲除了近10亩的农作物,已种植的作物被连根拔起,春耕生产活动基本停滞。
昨晚,温氏集团副总裁黄松德在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表示,目前公司养猪成本在6~7元/斤的水平,公司在中部地区设定的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200~500元,对于柘木乡华新村一组“人多田少”的情况,公司将与当地政府进一步协商,在公司不亏本经营的前提下,会保证农户利益不受损。
不过,北京盈科(武汉)律师事务所吴良涛律师则认为,该合同为长期合同,关系到农民的生存,其租金过低,增长幅度尚不足通货膨胀率,不足以满足农民的生存需求,属不公平合同。而且根据合同法,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,而该合同的期限为30年,亦超过合同法所规定的最长时限,超出部分视为无效,农民权益更难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