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规定,四川省广元市严格按照国家“四见”原则,即见人、见猪、见标、见榜,全面完成了2012年能繁母猪存栏统计及报送工作。
目前,已到位中央、四川省级财政能繁母猪补贴资金1937.6234万元。其中,中央资金1571.046万元,四川省级财政资金366.5774万元。同时市级及县(区)财政配套资金680.7866万元,其中广元市级财政资金157.7506万元,县级财政资金523.036万元(非扩权县财政资金135.2148万元,扩权县财政资金387.8212万元)。按照国家省市财政部门的规定,每头能繁母猪补贴标准为100元,全市由财政直接通过“一卡通”形式兑现到能繁母猪饲养农户手中,兑付补贴资金2618.41万元,预计1月31日前全面完成补贴发放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