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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猪的病理剖检技术

1楼
青霉素 发表于:2011/5/18 17:04:00

在猪病的诊断中,病理剖解是重要的诊断方法之一。其目的是通过对病猪或因病死亡猪的尸体剖解,观察体内各组织脏器的病理变化,根据其病理变化,为确诊提供依据。有许多疾病在临床上往往不显示任何典型症状,而剖检时却有一定的特征性病变,尤其是对猪传染病的诊断更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诊断方法。

 一、剖检前的准备

 1.剖检场地 为方便消毒和防止病原扩散,剖检最好在室内进行。若因条件所限需在室外剖检时,应选择距猪舍、道路和水源较远,地势高的地方剖检。在剖检前先挖2米左右的深坑(或利用废土坑),坑内撒一些石灰。坑旁铺上垫草或塑料布,将尸体放在上面剖检。剖检结束后,把尸体及其污染物掩埋在坑内,并做好消毒工作,防止病原扩散。

 2.剖检的器械及药品 剖检常用的器械有剥皮刀、解剖刀、大小手术剪、镊子、骨锯、凿子、斧子、量尺、量杯、天平、搪瓷盘、桶、酒精灯、注射器、载玻片、广口瓶、工作服、胶手套、胶靴等。常用的消毒药有3%来苏儿、0.1%新洁而灭、百毒杀、易克林及含氯消毒剂等。固定液有10%福尔马林溶液、95%酒精。

 3.剖检注意事项

 (1)剖检对象的选择 剖检猪最好是选择临床症状比较典型的病猪或病死猪。有的病猪,特别是最急性死亡的病例,特征性病变尚未出现。因此,为了全面、客观、准确了解病理变化,可多选择几头疫病流行期间不同时期出现的病、死猪进行解剖检查。

 (2)剖检时间 剖检应在病猪死后尽早进行,死后时间过长(夏天超过12个小时)的尸体,因发生自溶和腐败而难判断原有病变,失去剖检意义。剖检最好在白天进行,因为灯光下很难把握病变组织的颜色(如黄疸、变性等)。

 (3)正确认识尸体变化 动物死后,受体内存在的酶和细菌的作用,以及外界环境的影响,逐渐发生一系列的死后变化。其中包括尸冷、尸僵、尸斑、血液凝固、溶血、尸体自溶与腐败等。正确地辨认尸体的变化,可以避免把某些死后变化误认为生前的病理变化。

 (4)剖检人员的防护 剖检人员,特别是剖检人畜共患传染病猪尸体时,应穿工作服、戴胶皮手套和线手套、工作帽,必要时还要戴上口罩或眼镜,以预防感染。剖检中皮肤被损伤时,应立即消毒伤口并包扎。

 剖检后,双手用肥皂洗涤,再用消毒液浸泡、冲洗。为除去腐败臭味,可先用0.2%高锰酸钾溶液浸洗,再用2%—3%草酸溶液洗涤褪色,再用清水清洗。

 (5)尸体消毒和处理 剖检前应在尸体体表喷洒消毒液,如怀疑患炭疽时,取颌下淋巴结涂片染色检查,确诊患炭疽的尸体禁止剖检。死于传染病的尸体,可采用深埋或焚烧。搬运尸体的工具及尸体污染场地也应认真清理消毒。

 (6)注意综合分析诊断 有些疾病特征性病变明显,通过剖检可以确诊,但大多数疾病缺乏特征病变。另外,原发病的病变常受混合感染、继发感染、药物治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。在尸体剖检时应正确认识剖检诊断的局限性,结合流行病学、临床症状、病理组织学变化、血清学检验及病原分离鉴定,综合分析诊断。

 (7)做好剖检记录,写出剖检报告 尸体剖检记录是尸体剖检报告的重要依据,也是进行综合分析诊断的原始资料。记录的内容要力求完整、详细,能如实地反映尸体的各种病理变化。记录应在剖检当时进行,按剖检顺序记录。记录病变时要客观地描述病变,对无眼观变化的器官,不能记录为“正常”或“无变化”,可用“无眼观可见变化”或“未发现异常”来叙述。

 (8)尸体剖检报告内容 其中病理解剖学诊断是根据剖检发现的病理变化和它们的相互关系,以及其他诊断检查所提供的材料,经过详细地分析而得出的结论。结论是对疾病的诊断或疑似诊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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