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安局长败给小偷
小偷和公安就像老鼠和猫的关系。不过,巧合的是人有一位公安局长竟栽在小偷手里。2001年7月27日晚,一名窃贼在宝鸡市公安局作案时当场被擒。经审问,窃贼交代说他近3年来在市公安局局长范太民办公室行窃30次,共盗走人民币11万多元,还有金戒指、金手镯、名牌手表等贵重物品。当年8月9日,陕西省纪委、省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,开始对范太民涉嫌收受贿赂、礼金等问题进行调查。办案人员发现,范太民在任宝鸡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、副局长、局长期间,索贿、受贿10余万元;收受礼金30多万元;非法占有企业四室一厅住房一套;1994至1999年,多次指示他人虚开税务发票20余万元在下属单位报销,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供自己支配使用,仅请客送礼就花去4万多元,并违规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谋取暴利。在“双规”期间,范太民作了一首打油诗:一生小心又谨慎,最终栽到贼手上。经济损失且不算,政治生命寿已终。